将无人机作为传统通用航空对待,在现有条件下是不得已的选择;长期来看,无人机运行适用通用航空相关规定,无人机产业难以发展。
目前,无人机研发、生产、运行对民航适航和运行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且已经大幅领先制度建设的步伐。但是,无人机的适航标准在全世界范围内没有成熟的标准,既不能套用有人航空器的适航标准(CCAR21、CCAR23、CCAR25、CCAR26、CCAR27),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形成;其形成过程一定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需要无人机研发、生产、运行企业和民航适航主管部门共同努力。
当前,无人机产业发展面临的根本问题是建立一套与技术发展相适应的运行体系和监管体系,才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为无人机产业发展创造条件。中国民航局于2023年10月29日公布了全国13个无人机试验区,期望通过各种场景的试验,形成成熟的技术方案和运行模式,为制度建设创造条件。技术发展与制度建设的良性互动已经初步形成。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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